王战铭:(纳税人识别号:441827********0017)
我局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清新税二分局税通〔2023〕1019号)。纳税人如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上述文书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新区玄真路55号
联系人:李国欢、蔡伟星
联系电话:0763-5838180
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新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2023年11月7日
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新区税务局
第二税务分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清新税二分局税通〔2023〕1019号
王战铭:(纳税人识别号:441827********0017)
事由:责令限期缴纳税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主席令〔2001〕第49号)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六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2〕第362号)第七十三条。
通知内容:你于2023年6月13日被广东省广宁县人民法院在广东省广宁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执行拍卖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明霞大道中5号401住宅〔产权证号:粤(2018)清远市不动产权第5012869号〕,需缴纳个人所得税38267.21元。限2023年11月3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
你若同我分局(所)在纳税上有争议,必须先依照本通知的期限缴纳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自上述款项缴清或者提供相应担保被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新区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新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2023年10月19日